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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说透千家事 公正赢得万民心
杜尔伯特县法院一心法庭庭长 王绍国
王绍国,38岁,是杜尔伯特县一心人民法庭庭长。工作中,我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15年如一日,办案一千余件,无一错案,多次被评为县、市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工作者,省市法院系统文明干警,多次立功受奖,我所在的一心法庭建庭16年无一错案,是省、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庭,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下面,把我的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走街串巷,送法上门
一心法庭辖区4000多平方公里,村落分散。为方便群众,自98年调到一心法庭以来,我和干警们经常深入到村屯,巡回办案,就地讲法。几年来,我跑遍了辖区三乡一镇十个国营农林牧场,把法律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
审判实践中,在与当事人接触中,在同当地群众的来往交谈中,我深感群众法律知识的匮乏,很多老百姓不知、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还有少数人违法、犯法而不知。为了切实解决农民法制观念淡薄问题,除了常年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就案讲法外,我还主动担负起培训乡司法员的工作,教他们如何做普法工作,如何解决简易纠纷;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村民调委会会议;不放弃任何机会,宣传法律知识,教群众怎样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我经常一下村屯就是一天。我们诚恳朴实的态度和平易近人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真诚信赖。老百姓有话都愿意跟我们说,有难处都想找我们给解决。
1999年秋,胜利村56户村民因法律意识谈薄,在兑现合同款时有抵触情绪,对乡村干部百般刁难,致使全村工作无法开展。乡领导带着村干部来到请求强制执行。我感到这么做不妥,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还可能激化矛盾。我当即赶到胜利村,逐户找村民谈话,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知识,使村民懂得兑现合同款是应尽的义务。在我耐心细致的开导下,56户农民不仅全部兑现了合同款,还从中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此后,这个村每年的合同兑现任务都提前完成。
1998年初冬的一天中午,我和法庭的干警刚准备吃午饭。这时,外面慌慌张张闯进一个人来。原来,九河村村民谭某拖欠村里债务2000多元,准备携家逃跑,村干部组织村民拦截。为防止矛盾激化,我当即与书记员向九河村赶去。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雪,寒气袭人。而九河村离法庭有80多里。没走多远,路就被雪堵死了。我们只好下来步行2个多小时才赶到村里。这时谭某已变卖了所有财产,但尚有部分房款没有拿到手。我及时把谭某和买主找到一起,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使谭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交齐了欠款。当我们顶着寒风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手脚都冻坏了。
克尔台村承包太平庄村一处苇塘,开办芦苇制品加工厂。因欠承包费太平庄村一屯长肖某组织一伙人将芦苇厂的地中衡强行拆卸运回屯里。克尔台村村民非常气愤,组织人去抢地中衡,双方混战在一起。法庭及时受理了此案,我带领干警随后赶到现场。为不影响芦苇厂生产经营,我们依法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但当我们组织人员往回运地中衡时,被屯长带领的40余人团团围住。围观的克尔台村群众声称,如果法院管不了,我们就去抢回来。在这种情况下,我请示院长依法将带头抗法的屯长肖某予以司法拘留,并及时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场械斗也因此而避免了。
一身正气执法 两袖清风办案
十几年来,我时刻把公平公正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忠实地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凭着满腔热情,实践着"势再恶也压不住法,钱再多也买不了法,情再重也胜不了法,权再大也超不过法"的诤诤誓言,用一颗公平的心,公正地审理了一起又一起案件。
2000年8月,我受理一起借贷纠纷案。原告是外县人,被告是本地一个有名的诉讼专业户。被告自恃家里人多势众,政界有一定背景,托我的好朋友说情:"本乡本土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给个面子,把这事拖一拖,把那外地人拖跑。"我委婉地说:"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是法律不允许我这样做!"最后,我依法判决被告败诉。原告深受感动,流着眼泪拉着我的手说:"没想到,我这个无亲无故的外地人,也能打赢官司,你真是一位公正的好法官啊!"
办案中,我坚持一定把案件事实查清,从不放过一个细微小节,不管路途多远,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也要把事实查个水落石出。在我看来,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丝大意而使百姓含冤。
一次,我受理了一起亲属之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借亲属家1200元钱,原告手中持有被告的借条,还有证人,而被告又一直喊冤,案情十分复杂。受案后,我感觉到很棘手。经多方细致调查,我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原来被告归还借款时没有抽回借条,却被亲属告到了法庭。开庭前我到证人家进行了法制教育,强调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在我的说服下,说出了事实真相。当自以为能胜诉的原告兴冲冲地来到法庭时,我拿出了证人的笔录。在事实面前,原告再也没有了那洋洋得意的神情。
我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多年,好朋友好同事很多,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我从来没有因乡情、友情而使法律的天平倾斜。我觉得:"乡亲们打官司是为了找法庭要个'说法',我不能因为自己谋取一己之利,而败坏了法庭的声誉,玷污胸前的天平。"
23岁的农妇张某,丈夫不幸意外身亡,因遗产继承与公爹产生了矛盾,诉至法庭。当时公公不想给儿熄应继承的遗产,想简单打发了事。我带着书记员到他家做调解工作。经过工作双方都很满意,张某继承了她应得的3万元遗产。张某硬要送给我3千元钱,被我婉言谢绝了。几天后,张某再次来到法庭,送给我一副对联,上书:为人处事无半点私心,秉公尽职有一身正气。
心怀一团火,温暖众人心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我的职责告诉我,我就得理清千家事,化解万民忧。
三河村村民刘某游手好闲,不愿参加生产劳动,家境日下,而且酒后常常殴打妻子,妻子忍受不了丈夫的恶习,抱着孩子来法庭要求与其离婚。我与书记员来到这个就要破碎的家庭,看到的是一片凄凉景象。院子里空空荡荡,屋子里冷冷清清,小土炕上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围着一个破旧的棉被呆呆地坐着。我问她爸爸妈妈呢?小孩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妈妈不要我了!"听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我不禁一阵心酸,走上前去抱起孩子,让书记员把她的爸爸妈妈找到一起。我一边给孩子擦眼泪,一边苦口婆心地做着这对夫妇的思想工作,与男方一同寻找妻子要离婚的原因,以及离婚后会给子女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丈夫头脑开窍了,决心痛改前非,妻子也答应再给丈夫一次机会。按常规,这个家庭破镜重圆,案件审理也该至此完结了,我却未因完成了份内的事而就此止步。为了除去当事人闹离婚的"病根",我又和他们一起探讨发家致富的办法,帮助他们家建起了蔬菜塑料暖棚,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如今这对当初穷得"叮当响"的夫妻终于富起来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75岁的张子东诉儿子张国和赡养一案。张国和是白音诺勒村农民,16年前妻子去世,给他仍下三个女儿,大女儿才4岁,小女儿不满一周岁。在这种情况下,张子东却提出要去在大兴安岭的弟弟家打工,张国和领着孩子跪在他面前求他留下,帮助照顾三个没妈的孩子,他却没答应,坚决地走了。生活的重担一下子落到张国和一人肩上,他既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又要忙农活,生活十分艰难,为了生活大女儿没读一天书,二女儿和三女儿小学没上完就干起了农活,16年过去
了,孩子们长大了,生活也好了起来。张子东却因年纪大了,身体常常有病,在弟弟家活干不了,还要治病花钱,成了弟弟家的负担。弟弟,弟媳开始不管他了,且常给他气受,没办法自己只好回家乡找儿子养老。可是三个孙女根本不认他这个爷爷,不让他进家门。他身无分文,无处可去,来到了一心法庭起诉他儿子。张子东恳求法官说:"如果你们不管,我只有死路一条了。"我为他安排了食宿,并及时送达开庭,可是16年的积怨一时难以化解。张国和家住房本来就紧张,法庭也不好判决让张子东到儿子家居住,老人的住处成了难事,我先后去了十几次做工作,终于说服了张国和与三个女儿,他们给老人盖了两间土房,并负责老人的口粮和烧柴。案子结了,老人没花一分钱,一心法庭却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花去了七百多元。张子东老人住新房时感动的要给我们磕头,他流着泪说:"你救了我一条老命!"。
诉讼外调解,费时费力,看不出成绩,很多法官都不愿找这个麻烦,可我却把它当成份内的事去做。老百姓有事,我随叫随到,时间一长,群众都不把我当外人了。每当我下村办案或在村屯路过,群众都想请我到家里坐一坐,聊一聊。正是乡亲们的这种盛情,这份信赖,在激励着我努力工作。
一次,南岗村于老汉来找我,向我哭诉说子女不养老,生活没有着落,想状告子女,但又怕坏了子女的名声。我看透了老人的心思,当即跟老人来到南岗村,找到老人的5个子女家分别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述"乌鸦反哺"的故事,晓之以理,又从法律角度讲清了子女应尽的义务,以及不尽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子女们被说服了,把老人领回了家。老人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人民法官为人民。我虽然做了一些自己应做的工作,但与新时期好法官顾双彦相比,相差很远。在开展向顾双彦学习活动中,我体会到,学习顾双彦就应该向她那样,心中时刻装着人民,脑子里时刻想着人民,心怀一团火,温暖众人心,把公正的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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