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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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好法官
——顾双彦
全国百名优秀法官之一
——陈世余
积极进取,务实创新
——王有志
以"公正和效率"取信于民、勤政为民
——沈洪庆
倾心为民求公正 天平热血写忠诚
——陈书兰
让天平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闪光
——周亚芬
让生命的价值体现在百姓满意之中
——剧  慧
敬业爱岗勤学苦练 不计分工默默奉献
——黄晓辉
小小键盘敲出绚丽人生
——梁  雪
立足岗位 自觉奉献
——刘宪臣
 


平凡的岗位 无悔的追求

杜蒙法院民庭法官 于 也

    于也,今年35岁,是杜尔伯特县法院民庭助审员,1988年考入法院。15年来,我一直在民事审判岗位上默默地耕耘,无怨无悔,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学习顾双彦活动以来,我时刻以顾双彦同志为榜样,用她的先进事迹激励我奋进,激励我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工作任务。

一、扎根民事无怨无悔

    1988年,我满怀着希望和憧憬来到了法院。可刚到办公室,就听到了哭声。原来是一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哭诉。接着又来了一位受伤的中年人,大声吵闹,说他被打得冤枉......面对着这一切,我茫然了:难道这就是我每天要面对的工作?老庭长看出了我的心思,开导说:"小于啊,你刚到这里,可能跟你的想象有些反差,时间长了,你就会感每妥善处理一件纷争、每化解一起矛盾都是值得欣慰的"。不久,我接手了一件赡养案,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娘起诉七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要求子女生活上予以照料,原来老人十年前再婚,起诉时有病瘫痪,无人照顾,无奈诉至法院,但七名子女互相推诿,均以其再婚为由不愿赡养,为了使老人有一个归宿,我将老人的七个子女找到法院,分别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让他们打消了老人再嫁就不属自家人的传统观念,使老人终于有了安身之所,老人十分激动,还让子女送来一面锦旗。通过这起案件,使我体会到了自身的价值,感受到了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纷争后的欣慰,从而渐渐喜欢上了民事审判工作,这一干就是十五年,从1997年独立办案起,我每年办案都超百起,2000年超二百件,创下我院办理诉讼案件的个人最高记录。
    民事审判工作不象其它工作,涉及范围广,法律法规多,矛盾易激化,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相当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足够的耐心,为了胜任这一工作,我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坚持边学边干。虽然工作繁忙,但我从未耽误过学习,做到了工作和学习两不误。1999年起,我分担烟筒屯、克尔台两个乡的案件。那时,孩子还小,我又经常下乡。早上走了,晚上不知几点能回来,家里和孩子全靠丈夫和公婆照顾。奔波了一天,很累很累,本想好好休息一下,但还有一堆法律文书需要去撰写。就这样,白天忙不算,晚上还得忙,双休日都很难得到休息。大量的审理报告、法律文书在上班时间根本无暇顾及,只好利用空闲时间处理。另外还要装订大量的卷宗,自己既是审判员,又是书记员。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每年审理案件都近二百件,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我觉得,人活着不能没有目标,没有追求,为了自己热爱的事业再苦再累也值得。

二、立足本职坚守公正

    在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国家法律的化身,社会正义的象征。民事案件虽然件件看似简单,看似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讲,每一起纷争都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他们来说都是大事,一元钱的公正与一万元的公正本质都是一样的,为了对得起法官这一称号,我不论案件大小,当事人亲疏,都一视同仁,始终坚守"公正"这一最基本准则。
    今年年初,我审理克尔台乡克尔台村176户奶户集团诉讼拖欠奶资案时,当地的老百姓都说欠奶资的是县里某领导的小舅子,这场官司打也白打,肯定不能赢。案件刚到手,说情的、要请客的都来了,有些人确实是不好推迟的。但考虑到案件,我还是硬着头皮一一回绝了,我知道为此伤了他们的心,也为此得罪了一些人。但我别无选择,176户奶户在看着我,我已向他们承诺,一定快速公正审理此案。为此我认真走访,了解了事实,并依法将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为日后的执行做准备。我闯过了人情关、权力关,依法审结了这起涉诉人数多、影响面广的案件。案件审结了,我因此而"得罪"了一些领导和朋友,但在老百姓心中,树立起了法官的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176户奶户联名给法院写来了感谢信。称我为"黑脸女包公。"
    亲友说情的案件一向比较难办,也是影响公正的重要方面,我感到对这种情况最有效的方法是:"快刀斩乱麻",秉公执法。
    我审理一起赔偿案件时,被告的40多头牛损坏了原告三亩多地西瓜苗,造成原告很大损失,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被告找到了我的一位同学,让我通融一下,说被告的牛虽然进了地,但没造成什么损失,就别赔钱了。为了妥善处理此案,我没有听信同学的话,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原告所诉事实属实,经调解,被告如实偿还了原告的损失四百元。当原告拿到钱时深情地说:"我开始担心这场官司打不赢,没想到你能秉公办案,真让人敬佩。"
    在办案中我也常常遇到个别领导出面说情、干预办案的情况,但我始终坚持这样一条原则,不管是谁,职务多高,都不能超越法律,都不能逾越我坚守的"公正"立场。我在审理罗某诉王某侵权一案时,罗某花钱买了别人的一只兰狐,王某误认为是自己丢的,强行将兰狐夺回自家饲养,罗到院起诉,请求索要兰狐。可是王某家族权势很大,当地的饲养场领导、乡领导、县领导等多方出面说情,有的还找到法院领导告状,给我施加压力。一边是平民、一边是权势,在法律"天平"的砝码上,我没有因权势而倾斜,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兰狐给原告。事后,罗某很受感动,给法院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并送来一面锦旗,上书:秉公办案。

三、无私奉献坚守清正

    有些当事人为打赢官司,不惜代价腐蚀审判人员,以期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可以说我们从事的审判工作处在风头浪尖上,处在河水边、污泥旁,没有一定的政治辨别力,没有一定的拒腐防变能力,很难胜任工作。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提醒自己,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1999年,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原、被告都是再婚,来庭后,双方表示同意离婚。但被告提出离婚后要让原告带来的子女赡养他后半生,同时还不想分给原告财产。为了达到其目的,在案件审结前,被告一次给我家送去一千元。我知道后,当着大家面把钱如数退给了被告,并依法审理了此案。事后,这个被告深有感触地对人讲:"看来,钱在这里不好使呀!"
    2000年4月份,我审理了邓某诉唐某债务纠纷一案,原、被告都是个体经商户,邓某是外地人,案子审结后邓某回了老家湖南。依照判决,唐某应在一个月内交付五千元给邓某。为了达到不履行此款的目的,唐某带了两千元来到民庭说:"我知道咱们民庭审判员都很寒酸,邓某是外地人,回去就不能再回来了,我给你二千元,这事就算了。"我义正严词地批评了唐某:"你把我们法官当成了商人,把法律看成了买卖,你错了。我们不象你想的那么庸俗,法律绝不能用金钱来做交易。"我当即扣留了这两千元钱,并责令唐某另交付了三千元。邓某接到我们寄去的五千元执行款后,在给法院的感谢信中写到:民庭的干警不愧是最可信赖的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十余年来,我先后被评为市办案能手、市文明干警标兵、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市"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县维权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县劳动模范、学创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二次。但我深知自己取得的成绩与新时期好法官顾双彦同志相比差距甚远,我决心要象顾双彦同志那样,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执着追求,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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