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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系统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事迹报告会

市法院系统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事迹报告会会场 事迹报告人在做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9月22日,市法院系统召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事迹报告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及两级法院300余名干警参加了事迹报告会。报告团4位成员为全体与会人员作了精彩的事迹报告。两级法院多年来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典型引路,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这4名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她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公正司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报告团通过平实的语言,向大家讲述了各自在审判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深刻诠释了作为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树立的法治理念。与会同志认真听取4名同志的报告,受到很大的鼓舞和震动,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奠定了基础。
    报告结束后,市中院副院长庞相梁代表党组对报告团的精彩报告表示了感谢和祝贺,并针对下一步如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庞相梁副院长讲了三点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报告团成员的先进事迹。在4名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真诚渴望,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两级法院干警要以她们为榜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要充分认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从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必须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彻底摒弃过时、错误、不符合法治进步要求的思想和观念,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人权、文明、廉洁的执法理念。
    三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各院“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督导检查。在前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让胡路区法院受到省委、省高院及市里的一致好评。省委党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把让胡路区法院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联系点,亲自到让胡路区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对该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9月14日,给该院院长董玉武寄来了亲笔信,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杨书记的亲笔信,给广大干警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必须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把此项活动开展好,真正取得实效,走在全省政法单位、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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