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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导演村民强占石油企业土地,300村民暴力抗30余名民警受到伤害“4·15”暴力抗法案宣判3人被判刑,此前已有两人被劳教,3人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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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导演村民强占石油企业土地,300村民暴力抗法,40余名民警受到伤害“4·15”暴力抗法案宣判

3人被判刑,此前已有两人被劳教,23人被司法拘留


   昨日,在庄严的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法庭上,曾阻挠大企业生态园建设、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4·15”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组织者———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村委会主任刘太富、副主任吴军、“村民代表”张学文,被法警押上了审判席。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刘太富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拘役4个月;被告人吴军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拘役4个月;被告人张学文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拘役4个月…… 判决给那些抱有“法不责众”想法的村民们一个不小的震撼。事情的原委还要追述到今年春天。土地所有权一夜易“主”今年春天,石油管理局设计院宏泽实业公司经上级批准与让胡路区合作,将喇嘛甸镇三胜村东南的一块原属宏泽实业公司所有的3007.5亩耕地,开发成让北生态园。4月1日,生态园工程开工,施工人员开始挖沟渠植树。可让宏泽实业公司不解的是,4月7日上午,喇嘛甸镇三胜村100多名村民开着11辆农用四轮车,突然来到让北生态园工地,将已挖好的树坑、沟渠一一填平,阻止施工人员继续施工。村民们声称,这块土地是三胜村的,要收回使用。自己耕种了41年的土地,怎么成了三胜村的了?为了讲清这一问题,宏泽实业公司的负责人先后多次找到喇嘛甸镇三胜村村委会协商此事,说明这块土地是1960年在大庆油田开发时,由油田设计院后勤(大庆油田宏泽实业公司前身)在那片荒地上开垦出的耕地,并出示了土地使用权证明。而三胜村村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的祖上留下来的,土地的所有权就应该归属三胜村。不管宏泽实业公司如何解释,拿出什么证据,三胜村就是不予理睬。
  

    谁要回地就分给谁
    4月5日9时许,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党支部书记邹某、村委会主任刘太富组织三胜村村委会成员开会。在会上邹某提议,往回要宏泽实业公司的土地。当时担任村委会主任的刘太富、副主任吴军及其他村委会成员均表示同意。会上决定,由村委会副主任吴军、兴旺屯屯长麦某回屯后找几个代表,然后由代表组织村民到地里占地,不让宏泽实业公司植树、测量。刘太富还在会上提出,谁愿意当村民代表,每天可以给15元钱工资。当晚,吴军、兴旺屯屯长麦某回屯找到张学文,并告知村里的决定。同时吴军还对张学文说:“你家宽敞,以后就在你家召集代表开会了。”张学文当即表示同意。吴军和麦某离开张学文家后,又分别找到石某等6人,说明村里的决定,这6人也分别表示愿意当代表。4月6日下午2时许,吴军组织这7名代表及20余名村民,在张学文家开会,在会上正式公布这7人为村民代表,还告知由这7名代表组织村民商量如何占地。会上还进一步强调,付给每名代表每天15元工资,再雇几台车,用车往地里运送村民,付给每台车每天10元钱。又告知7名村民代表,在发动村民时,要对村民们讲明白,谁去地里要回地,就给谁分地,谁不去就分不着地。在吴军的授意下,张学文等7名代表分别下去发动村民。从4月7日至4月15日,在张学文等7名代表的组织下,村民们8时来、下午4时走,每天按时到生态园的那片地里,阻止宏泽实业公司的人员植树、测量等正常的生产活动。在此期间,张学文等组织、召集村民代表在其家中多次开会,研究下一步的具体方案。村委会主任刘太富、副主任吴军和其他村上的领导也曾几次参加7名代表的会议。刘太富对7名代表说:“我们是村上领导,不好出面,你们再坚持几天,事情就出头了。”吴军也说:“不要怕,事儿越大越好。”在刘太富、吴军的煽动下,7名代表更加积极地组织村民到地里强占宏泽实业公司的土地。万般无奈,宏泽实业公司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解决这一问题。然而,4月14日晚,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向三胜村村委会送达执行民事裁定书和公告,告知经法院裁决,土地为宏泽实业公司所有,希望村委会劝阻村民不要再去占地,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送达的法官要求村委会干部配合,将民事裁定书和公告发给村民,刘太富、吴军等村领导以天黑怕村民闹事为由,没有配合。当晚,刘太富对村委会成员说:“明天早晨如果是法院自己来发公告,我们不管他。”当晚,吴军又到张学文家,告知“法院的人已到村上来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公告了,被村委会主任刘太富给顶回去了,明天早晨法院的人还要来村上发公告,我们不管他。”

    暴力抗法伤及40多民警
    4月15日中午,刘太富、吴军等村委会领导再次来到张学文家,一名村民代表提出:“咱们到地里和法院的人交涉交涉,也许能有点结果。”吴军也随声附和。刘太富当即表态,下午村领导都去地里,可以和法院的领导谈谈。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们纷纷上车往生态园那块地里赶。到地里后,300多名村民根本不听法院宣传车上的广播宣传,更不听法院、公安民警的一再规劝,冲破民警设置的多重人墙,对前来执行的民警进行围攻、殴打,致使40余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现场一片混乱。紧急关头,在现场执行的让胡路区法院院长董玉武当机立断,采取应急措施,对带头抗拒执行的张学文等20多人进行司法拘留,这才控制了事态进一步恶化。4月26日,公安机关将这起事件的主要组织者刘太富、吴军等人抓获,并对刘太富、吴军、张学文决定刑事拘留。4月28日,刘太富、吴军、张学文被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重从快当庭宣判
    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庭认为,被告人刘太富、吴军、张学文明知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作为村里的主要领导及村民代表,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相反,为了非法占地,组织、怂恿村民或直接参与对执行民警进行围攻、殴打,致使40余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后果极为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震慑和从重从快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庭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3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入狱才知悔:原来“法也责众”“这个结果是我们没有想到的,这都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呀。那时候我们都想,300多名村民,就是两方有了冲突也没啥事儿,法不责众嘛。现在才知道那时的想法大错特错了,可是知道得太晚了。这个教训对我来说实在太深刻了,我在这里想提醒农民兄弟,学点法律,不要鲁莽行事,法律是无情的呀!”被告人之一的张学文对他法盲的行为后悔莫及。

    在这起“4·15”暴力抗法案中,三胜村共有包括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在内的3人被判刑,两人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23人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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